经楚雄州党校系统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9月29日评审通过,张晴等2人具有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冯自科等2人具有助理讲师任职资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举报,请向校机关纪委和组织人事科反映,电话:8982166、8980178。
姓 名 工作单位 拟任职资格
张 晴 中共禄丰县委党校 政治理论 讲师
莫 薇 中共姚安县委党校 政治理论 讲师
冯自科 中共永仁县委党校 政治理论 助理讲师
李翊菱 中共永仁县委党校 政治理论 助理讲师
中共楚雄州委党校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