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机构设置

日期:2023-03-28来源:本站原创点击:60984 字号:

中共楚雄州委党校、楚雄州行政学院、楚雄州社会主义学院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校(院)内设11个科室和机关党委,分别为校(院)办公室、教学科研管理科、培训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后勤管理科、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党建理论教研室、公共管理教研室、统战理论教研室、州情和资政研究室。

 

校(院)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校(院)办公室

(一)负责校(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校(院)务委员会决定、决议和校(院)长办公会、校(院)领导碰头会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三)负责贯彻落实校(院)务委员会会议、校(院)长办公会、全州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综合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

(四)负责校(院)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组织、督办和落实工作,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工作,牵头组织校(院)年度综合考评(大比拼)工作。

(五)负责校(院)公文办理工作,承担来文的签收、流转、存档、清退、销毁等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校(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相关规章制度等文件,归口管理校(院)发文工作。

(六)负责校(院)档案管理、机要和保密、法治建设、国家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印章管理、公务用车等工作;公务接待审批工作。

(七)负责牵头校(院)综合性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调研,为校(院)委员会和校(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九)负责校(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

(十一)负责资产的采购及账务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校(院)年度预算,抓好预算执行,做好年度决算工作。

(十三)负责个人所得税代扣以及相关税费的申报缴纳工作。

(十四)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十五)负责各种票证、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在职职工、合同制人员工资的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基数申报、缴纳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缴纳工作;住房补贴的申报、商业保险的购买。

(十七)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八)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教学科研管理科

(一)负责校(院)举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师资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

(二)负责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开展的系统内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州党校(行政院校)师资培训和优秀教师、精品课评选、协助做好校(院)学科建设。

(四)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校(院)科研规划及科研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教研人员对相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专项研究;组织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的评估、转化工作。

(七)负责校(院)挂牌成立的专家工作站(室)、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做好科研专项经费、科研档案和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校(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负责全州党校(行政院校)系统教学科研业务指导。

(十一)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培训管理科

(一)负责各类培训班次的承接、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培训方案(计划)、教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做好教学评估分析及结果运用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课程建设和教材征订使用工作。

(四)加强学员管理,负责学员临时党支部(班委会)的组建、培训班各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健全培训工作制度,规范培训工作流程。

(六)负责收集和反馈学员对教学、管理、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七)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学员的考核、考察工作。

(八)负责学校培训场地的管理与使用,培训场地、讨论室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调配管理。

(九)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组织人事科

(一)在校(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工资待遇福利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结合校(院)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的制度规定。

(二)负责机构编制、职能设置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做好内设机构干部选拔、任免、交流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校(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人员录用、人事调配、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工作。

(五)负责校(院)教职工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核、考勤、奖惩、退休、政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校(院)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和事业人员岗位聘用、全州党校系统职称评审、工勤人员职业资格申报和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工资审批,养老保险基数申报,公益性岗位、合同制人员招录、工资审批、保险申报和财政补贴核拨相关工作。

(八)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审、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的报审、教职工体检、工伤申报工作。

(九)负责做好大组工网等人事数据库管理维护和信息统计工作。

(十)按照校(院)的工作要求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十三)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走访慰问、困难帮扶等工作。

(十四)加强与离退休党支部协调配合,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后勤管理科

(一)负责餐饮、住宿服务保障。

(二)负责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事务和修缮改造工作,校(院)水电保障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三)负责校园绿化、环境美化、卫生管理工作。

(四)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负责防疫工作,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房屋、土地、住宿楼、餐厅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办公区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的分配、调配使用和日常管理。

(六)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科

(一)负责校(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整体规划、设计工作。

(二)负责校(院)数据网络、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远程教育、电子政务网、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三)负责校(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管理、运行发布、信息校核、安全维护工作。

(四)负责各类会议、培训班的多媒体保障工作。

(五)负责校(院)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升级和故障检修与保修工作。

(六)负责教学课程摄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摄影摄像的管理归档工作。

(七)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八)负责校(院)教职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知识、信息技术运用的技能培训工作。

(九)负责学校电脑、打印机等电子办公设备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分配和调配使用及耗材采购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机关党委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负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承担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公开、党支部建设和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使用、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牵头校机关党委文件和文字材料的起草及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四)负责党内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牵头机关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工作。

(五)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六)负责对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群众和信访、定点帮扶、统战、工青妇工作。

(九)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

(一)负责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国际政治理论等方面的教学任务,开发设计相关教学专题。

(二)组织开展教研室集体备课、试讲和听课评课等活动。

(三)组织做好教研室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结项、成果备案管理、课题经费使用等相关工作。

(四)积极开展决策咨询研究。

(五)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科研学术活动。

(六)抓好教研室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

(七)组织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八)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党建理论教研室

(一)负责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党的建设理论、思想政治工作、党史党性教育、政党制度、党内法规、边疆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科学化、时事政治等方面的教学任务,开发设计相关教学专题。

(二)组织开展教研室集体备课、试讲和听课评课等活动。

(三)组织做好教研室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结项、成果备案管理、课题经费使用等相关工作。

(四)积极开展决策咨询研究。

(五)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科研学术活动。

(六)抓好教研室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

(七)组织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八)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公共管理教研室

(一)负责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学、文化科技、领导干部心理健康、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管理、管理心理学、领导科学等方面的教学任务,开发设计教学专题。

(二)组织开展教研室集体备课、试讲和听课评课等活动。

(三)组织做好教研室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结项、成果备案管理、课题经费使用等相关工作。

(四)积极开展决策咨询研究。

(五)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科研学术活动。

(六)抓好教研室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

(七)组织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八)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统战理论教研室

(一)负责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民族理论、宗教理论等方面的教学任务,开发设计相关教学专题。

(二)组织开展教研室集体备课、试讲和听课评课等活动。

(三)组织做好教研室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结项、成果备案管理、课题经费使用等相关工作。

(四)积极开展决策咨询研究。

(五)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科研学术活动。

(六)抓好教研室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

(七)组织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八)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州情和资政研究室

(一)开展理论研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开展学术研究,搞好学科建设和专题建设,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专题。

(三)开展决策咨询研究,聚焦楚雄州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和对策性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四)负责校刊编辑部日常工作与校刊的编辑、宣传、发行等。

(五)抓好教研室学科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

(六)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科研学术活动。

(七)完成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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